一、2022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报考年龄范围
1、202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年龄规定如下:
2、(一)报考普通职位的,需满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条件(出生日期在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之间)。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在招录机关同意的情况下,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81年2月以后,考生个人注册信息“考生身份”应填写“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省公安厅机关职位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2月以后),省公安厅所属公安局,市(州)及以下、直管市公安机关职位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日期在1991年2月以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出生日期在1996年2月以后)。
4、(三)报考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机关职位不超过35周岁,监狱、强制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不超过30周岁,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不超过35周岁。具体年龄条件以各招录机关公告的职位要求为准。
二、湖南省考报名资格要求
湖南省考报名资格包括: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之间)。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公务员考录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及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属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以上即为湖南省考报名条件的详细说明。
三、湖南公务员考试报名所需条件
湖南省考通常于三月份发布公告,四月份进行考试(历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表及公告汇总)。
湖南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76年3月22日以后)。
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3月22日以后);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3月22日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招考职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任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因2017年村级组织换届原因卸任,及因并村等改革不再任职但明确享受原任职务待遇的视同在任),且连续任职3年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农村或社区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4)招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3月10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村(社区)干部可以报考其服务单位所在地域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服务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其服役地所在地域乡镇人武专干的职位。
四、湖南省公务员报考资格概述
3、报考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4、报考者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5、报考者须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报考者需具备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
7、对于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职位,考生需拥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
8、针对要求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报考者必须是在职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并且连续任职超过3年。
公务员考试主要分为A类和B类,两者均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这一共同科目。A类考试侧重于文秘岗位,需参加《申论》考试;B类考试则更偏向于专业科目。
地方国家公务员考试与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在考试结构上相仿,但地方考试通常不严格区分A、B两类,而是在招考职位上有不同的专业科目考试,如英语、计算机、法律、税收、公安业务、医药、技术监督、海关等。各专业的考试大纲会在各地的招考公告中同步公布。
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及信息可通过人事部官方网站查阅;地方国家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和信息则需关注各省市人事厅局官方网站及各大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