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与内容详解
1、考试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2日16∶002、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3日16∶003、资格初审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于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招录单位负责解释。4、缴费确认: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后需缴纳报名及笔试费用,费用为88元。5、考试科目:A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6、考试范围:《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指定网站查阅。7、如有疑问,可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二、常州公务员考试A类、B类、C类职位解析
1、中政题库公务员备考专家为您解答!2、常州公务员考试属于江苏省考范畴,分为ABC三个类别,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进行划分。3、A类职位包括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和实施指导工作,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4、B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5、C类职位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6、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7、备考过程中,针对自己报考的岗位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如有疑问可到 style="text-indent:2em;">8、若仍有疑问,请百度中政题库与老师直接交流获得指导!三、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与内容概览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发布,计划招录369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2日16∶00,笔试时间为3月22日,可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和真题进行复习。常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我市2015年将组织考试录用369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市级机关、辖市(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等。全市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经省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报考人员需符合相应条件,如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等。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限江苏省户籍(指社会人员)或江苏省生源(指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及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还应具备志愿从事公安(司法)人民警察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等条件。
3、应聘者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状况,容貌端庄。体检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能测评则依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对监狱工作充满热情;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同上,体能测评标准亦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人民警察的相关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离职人员):
1、2012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者,如舞弊等,不得报考: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者;
2、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者;
3、隐瞒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者;
4、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者;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者;
7、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者;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者;
9、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者;
10、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者;
1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者;
1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
1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者;
14、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者;
15、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16、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者;
17、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者;
18、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者;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者;
21、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者;
22、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者。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
全市各招录职位的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15年2月3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常州考试网(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常州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解释。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费用为106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电子照片。招录单位将对信息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职位,将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16:0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笔试所在地的考务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如有打印问题,请联系参考地的考务机构解决。
考试内容涵盖笔试(公共科目)及面试。笔试及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A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及《申论》三门课程;B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B)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门课程;C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C)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门课程。
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各科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指定网站查阅。
笔试将于2015年3月22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 上午08:00-09:30为《公共基础知识》(A、B、C)
- 10:30-12:0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及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将按照资格初审的职责分工和要求进行。考生需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特殊情况需在体检前提供)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复审时间将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将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在面试前进行。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考生。
报考人员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在体检前进行,其参测比例为1∶5,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人选。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招录体检工作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政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放《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凭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与社会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0638、85681915、85681912。
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