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常州事业单位考试,技术岗位仅需考公基
2013常州事业单位考试科目及内容概述
此次考试依据岗位类型设定考试科目,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仅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旨在考察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 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2. 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
3. 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和公共管理基本知识,社会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理论等。
4. 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5. 语文知识和公文知识:现代汉语知识,通用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处理及事务性公文写作。
6. 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
7. 科技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9. 社会事业知识:事业单位及其改革,从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工作必备的专业基本常识。
10. 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近一年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事件、重要会议、社会热点问题及自然、人文、生活、安全等常识和国情省情等。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考察应试者准确处理数量关系、合理进行判断推理以及恰当的言语理解与表达、快捷的资料分析等基本能力素质。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内容。
1. 数量关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重点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2. 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3.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语言文字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4. 资料分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等形式,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
二、金坛公考培训机构概览
1、中公教育,汤少波公考研究中心等。金坛公考培训机构主要提供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培训。中公教育,汤少波公考研究中心均提供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的课程、试卷及专项老师,属于公考培训。中公教育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街。汤少波公考研究中心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与渔笛路交叉路口东北侧。两者均位于金坛地区。因此,金坛公考培训机构包括中公教育,汤少波公考研究中心。
2、中公教育附近的公交站有五角场站。途经的公交有金坛101路、金坛103A路、金坛103路、金坛108路、金坛106路、金坛105路等。
三、2014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考试流程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坛实际,2014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1、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详见2014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以下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的人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至199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1、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次招聘信息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3日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注: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抽样确认报名资格)
报名网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所有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初审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发布简章的网站上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考生在报名后24小时内,需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完成网上确认。
2、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步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要求为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约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约35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3、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在2014年10月24日17:00前,通过网上支付功能,使用银联卡缴纳报名笔试费,费用为90元。
4、如网上缴费有困难,考生可于2014年10月24日17:00前,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现场缴费。
5、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上传照片或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但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10月28日接到市人社局电话通知后,于10月29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如改报期间有困难,请及时联系金坛市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同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可在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登录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打印困难,可直接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事业人员管理科打印。
本次招聘考试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4、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金坛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金胜东路99号)。
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户口簿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②所有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③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聘用审批完毕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