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获取途径
通常情况下,职位表可在当年公告中下载。报考者可访问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或通过“红星云”、“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名额及报考资格。
1.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可查阅《湖南省本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全省法院系统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可查阅《湖南省本年度法院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3.全省检察院系统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可查阅《湖南省本年度检察院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4.全省公安机关职位招录条件和计划可查阅《湖南省本年度公安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报考者可通过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或“红星云”、“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的招录单位、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报考市州职位的人员也可以通过各市州党建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红星网首页设有“湖南省本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考试录用重要公告、相关政策和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报考者需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湖南省考公务员职位概况
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职位表同步发布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红星网等官方网站。本年度湖南省考公务员计划招录7621人,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具体职位表进行查看。
湖南省考公务员职位大致情况如下:
1.2023年湖南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7621名,其中省直机关和直属单位118名、省直监狱和戒毒单位311名、市州直机关726名、县市区直机关2248名、乡镇(街道)机关2270名、法院系统579名、检察院系统366名、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1003名。
与去年相比,法院和公安机关招录人数均有所增加,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增加人数最多。
2.本次考试招录中,衡阳市招录871人,位列第一。衡阳、常德、益阳、怀化、永州、岳阳等地区招录需求量大,有地域选择的考生可结合自身条件做出选择。
3.从单位层级来看,县市区机关招录人数最多,占招录总人数的46.98%,共招录3580人。其次为乡镇办机关,招录人数占29.79%。
以上是关于“湖南省考公务员职位有哪些”的详细解答。
三、湖南省考报名资格要求
湖南省考报名资格包括: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202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公务员考录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及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属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以上是湖南省考报名条件的全部解答。
四、湖南公务员考试报考资格具体要求
湖南省考一般在3月份发布公告,4月份进行考试。(历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时间表及公告汇总)
湖南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一)报考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 招考岗位需具备基层工作经验的,应考者需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验。所谓基层工作经验,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基层工作经验。
(2) 招考岗位需满足“四项目”人员条件的,应考者需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 招考岗位需具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资格的,应考者需为在任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因2017年村级组织换届原因卸任,及因并村等改革不再任职但明确享受原任职务待遇的视同在任),且连续任职3年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农村或社区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4) 招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考者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3月10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村(社区)干部可以报考其服务单位所在地域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服务地所在地域面向“四项目”人员的职位,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其服役地所在地域乡镇人武专干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