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职业分类详解
1、关于公务员的职业类别,许多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都十分关注。公务员考试网的专业老师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让我们一同了解。
2、公务员的职业主要分为五大类: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以及公检法司部门。其中,政府组成部门的公务员是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公务员,例如公检法、审计局、税务局等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政府组成部门包括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局等。
4、党委机关包括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等,人大政协机关与党委机关类似。人大机关包括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等。政协机关包括各级政协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等。
5、群团机关包括科协、文联、残联等。
6、公检法司部门包括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政法委、检院五个部门。
7、公务员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8、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9、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3、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4、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5、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6、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17、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18、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19、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20、以上是关于公务员职业的全部解答。
二、公务员职业类型解析
公务员的职业类型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公务员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根据人社部5月30日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
三、公务员职业定义及涵盖范围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业包括很多,例如在工商局、税务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公检法等机关单位的审批、检察、监察人员等。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单位主要包括五类:政府组成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公务员应具备以下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拓展阅读:公务员考试考些什么内容
1、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2、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各个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
四、公务员职业包含的具体职位
1、(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纪检委的专职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2、(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专职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3、(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4、(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协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各级政协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政协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5、(5)司法审判系统的专业人员。涵盖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助理以及行政管理人员。
6、(6)检察机构的职员。这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助理以及行政管理人员。
7、(7)民主党派组织的职员。具体包括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及地方各级委员会的主席(主委)、专职(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下设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