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公务员招考资格要求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对于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
5、必须具备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需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若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及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指的是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自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时间固定,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末或12月初。省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尚未固定,有意向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的招录公务员信息,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向全国,无户籍限制,各地区参考人员均可自由报考。
二、国家公务员考试对身心素质的要求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范围内,合格。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三、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为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除年龄和学历要求外,其他条件一般都能满足,此处不再赘述。需要注意的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大专,因此大专生也有资格报考。
2、主要条件如前所述,以下是流程说明:报名、选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试用期)。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岗位专业不限,主要依据个人专业进行职位选择,若专业不对口,后续考试过程会较为复杂。考公务员现在也是很多大学生的首选工作,但竞争激烈,通过率较低,许多专业之间相互关联,并非仅招收某一专业的学生,因此出现很多跨专业考试的情况,导致考生人数激增,通过率降低。
3、建议考生尽量多参加考试,不要只关注每年一次的省考。这样练习的次数太少,心态容易崩溃。参加全国各地考试后,你会发现公考其实很简单,真正有实力和认真准备的考生竞争很少,大部分考生准备不充分,不系统,所以只要准备充分,结果一定会很理想。
四、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求职者需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应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任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特别提醒,各岗位的报考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详尽阅读招考公告及岗位需求,确保自身完全符合所有报考条件。
3、公务员的职业稳定性较高。通常情况下,公务员只要未犯重大错误或触犯法律,便可持续工作至退休,享有稳定的薪资和福利待遇。这种稳定性对于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规划大有裨益,有助于人们更加安心地投入工作和生活。
1、公务员的薪酬福利较为优厚。尽管具体薪资水平受地区、职务及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公务员的薪酬通常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此外,公务员还享有包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在内的多种补贴和福利,进一步提升了薪酬福利水平。
2、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前景广阔。在政府部门工作,公务员可通过职位晋升、级别提升等途径实现个人职业成长。同时,政府内部提供了众多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与平台。此外,公务员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地位。
3、综合来看,公务员这一职业具有诸多优势,如工作稳定、薪酬优厚、发展空间大、社会地位高。这些优势吸引了众多人将其作为职业追求的目标。作为国家干部,公务员的身份在任何场合提及,都能让人倍感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