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公务员待遇一览
1、在社会就业压力日益增大的今天,人们普遍存在危机感,尤其是在疫情过后,这种危机感更为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公务员职业,不仅因其稳定性高,而且工资福利待遇也十分优厚,尤其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发达城市,公务员的生活更是令人羡慕。
2、今天,我们将一起了解在浙江省内担任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情况。
3、普通科员转正后,月薪可达6000元以上,公积金3500元以上,住房补贴约3000元,年终奖约6万元,加上各种补贴,年薪可达15万元以上,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公检法系统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3-5万元。
4、省直单位晋升速度快,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按照规定晋升(每两年晋升一次,优秀者可缩短至一年半),退休前可以达到一级或二级调研员,努力工作的话,晋升为二级巡视员也是有可能的。
5、然而,杭州的房价相对较高,一般在4-6万元每平方米左右,普通公务员若没有家庭支持首付,生活可能会较为拮据。
6、市直单位,四级主任科员月薪约为8000元,公积金约为4000元,年底奖金根据考核情况,约为5-8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5万元。
7、杭州下辖的余杭区待遇最好,也是许多清华、北大学生选择基层工作的主要原因。余杭区四级主任科员月薪约为8500元,公积金约为6000元,年终奖约为10万元。
8、市直单位的待遇普遍优于省直单位,一般来说,基层待遇>区县待遇>市直待遇>省直待遇。
9、副省级城市的待遇非常好。月薪约为1万元,公积金5000元以上,年终奖6-10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5万元。乡镇街道额外增加3-5万元,年薪总额约为30万元。
10、北仑区的待遇较好,还有住房补贴,普通科员公积金加住房补贴可达8000元,年终奖约为10万元。
11、普通科员月薪约为9000元,公积金约为4000元,年终奖约为5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待遇与省直单位相当,但房价较为合理,公务员生活较为舒适。
12、待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市直单位、柯城区、衢江区年薪约为12万元,年终奖约为7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
13、四级主任科员月薪约为4000元,公积金约为4000元,年终奖加补贴约为10万元。
14、普通科员月薪约为6000元,公积金约为3000元,年终奖约为5万元,市直单位年薪总额约为18万元(含公积金)。县直单位年薪总额少约2万元。
15、普通科员月薪约为7000元,公积金约为3500元,年终奖约为5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
16、海宁乡镇,月薪约为7000元,公积金约为3000元,年薪总额约为18万元,部分乡镇还有招商引资奖。
17、普通科员月薪约为6000元,公积金约为3000元,年终奖约为4万元,年薪总额约为16万元,乡镇街道年薪约为20万元。
18、义乌市待遇最好,年薪总额约为15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其他地区普通科员月薪约为6000元,公积金约为2500元,年终奖约为4万元,年薪总额约为16万元。
19、东阳普通科员月薪约为5000元,公积金约为2500元,年终奖约为6万元,年薪总额约为16万元。
20、普通科员月薪约为8000元,公积金约为4000元,年终奖约为5万元,年薪总额约为16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以上。
21、普通科员月薪约为6500元,公积金约为3500元,年终奖约为6万元,年薪总额约为20万元。
22、普通科员月薪约为6000元,公积金约为2500元,年终奖约为4万元,年薪总额约为15万元。
二、海宁五险个人缴费标准
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参保企业及职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根据参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3100元,最高不高于14090元。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工资发放清册,可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6年度海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5743元。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为4650元/月(以前为4350元/月)。大病统筹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省、嘉兴要求实施,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执行。
用人单位应如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所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将申报情况公布或告知职工本人,对申报真实性负责。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本省户籍人员应保尽保。未按此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大病统筹、工伤、生育和基本养老保险。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企业人员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以上要求参保缴费。按照海政办发〔2006〕178号第23条规定参保的工业企业其外省籍就业人员,可继续按原办法参保。
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月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自行申报、年度结算。2017年1至12月,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45%,医疗(按基本医疗、大病统筹占比,年度统一结算大病统筹)、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企业离退休、外籍未参保、其他单位参保和非本市灵活就业参保等人员的工资以及职工工资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以上部分,在计算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时可按费种从工资总额中予以扣减。
根据浙政发〔2006〕48号、浙劳社老〔2006〕142号、浙政发〔2009〕19号等文件精神,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雇工7人以下)、灵活就业人员从2017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档:即670元/月、753元/月、837元/月(原先这三档分别为626元/月、705元/月、783元/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51元/月(原先为235元/月)。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如参保人员缴费档次与上年度缴费档次不一致的,必须重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因故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或应缴未缴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以前中断或应缴未缴的年限可以进行补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补缴中断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948元/月(没变);补缴退休不足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补缴中断年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418.5元/月(企业)(以前为391.5元/月)、465元/月(事业)(以前为435元/月)、837元/月(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单位)(以前为783元/月);补缴短缺年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260.4元/月(企业)(以前为243.6元/月)、297.6元/月(机关事业)(以前为278.4元/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9号)文件规定,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通过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2017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837元/月。(本条去年没有)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要求各镇(街道)、市级各相关部门及参保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各参保单位负责社保工作的经办人员需抓紧时间,严格按照要求申报缴费基数,务必细致、扎实、认真地完成这项工作,确保申报数据的精准无误,杜绝瞒报和漏报现象。社会保险征收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实有少报、瞒报、虚报行为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在此期间,若上级政策有所调整,则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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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宁市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方法
公务员工资如下: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工作满三年后按科员标准对待;科员工作满五年后按副科级标准对待;副科级工作满十周年后按正科级标准对待;正科级工作满十周年后按副处级标准对待;副处级工作满十周年后按正处级标准对待;正县级工作满十五周年后按副厅级标准对待;副厅级工作满二十周年后按正厅级标准对待;初次套改时,根据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每年增加60元,按虚年计算,按月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每月增加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起停发,直至次年考核合格后恢复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1.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5,逢一进十。
2. 取暖补助,每年发放一次,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3,逢一进十。
3.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日30元,无故缺勤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按0元计算。每三年调整一次。
4.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10,按月发放,每三年调整一次。
5.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均予以废止。
四、海宁市司法雇员工资
该岗位年人均收入约为6.4万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司法雇员综合年薪可以达到6-9万元(不同地区、不同职能会有所不同,但整体多在此区间),月均综合收入大约为5-7千元。
司法雇员可以作为进一步发展或过渡的平台,例如准备司法考试或积累相关工作经验以备未来报考法院内的公务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