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公务员网的考试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共同组织实施201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招考职位、报考资格及详细招考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
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7:00。报名平台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在4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采用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需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若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4日。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结束后,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层分类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份在报名网站公布。
对于报考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间将另行公告。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并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职位表中注明需进行体能测试的,进入面试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江西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以上就是,江西公务员省考报考条件的全部解答。
三、2021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条件是什么啊
1、2021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可参考2020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公告。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考面向全国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2年7月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3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3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2020年9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7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仅限报考市以下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最低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职位描述中明确指出,仅限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报考: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本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包括在省外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那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应征入伍并已退役的人员,以及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需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上述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报考。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至2020年9月止。
针对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定向招录的职位,报考者需在所在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包括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但不包括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指从2015年9月之前至2020年9月期间连续在编在岗)。
若招考职位有额外资格要求,报考者需满足这些条件方可报考。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在职(包括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者;被开除公职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者(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同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将统一参加公安机关针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试,不参与本次全省四级联考。省属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全省四级联考的相关职位(具体招录办法另行公告),不再单独组织招录。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非有明确说明或另有规定,否则均为网上报名当月,即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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